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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661.8万人,在校生2231.8万人,毕业生575.4万人。
2004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总计1560所,招生50771人,毕业生46727人。
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人数为11863人,小学附设特教班毕业人数为650人,小学随班就读毕业人数为21460人,普通(职业)初中附设特教毕业人数为35人,普通(职业)初中随班就读毕业人数为12729人。
招生对象以聋人(聋人学校668所)、智障(智障学校369所)以及盲人(盲人学校33所)为主。
2008年,国家启动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计划新建、扩建1160所特殊教育学校,中央财政规划投资预算54.5亿元。
2006年以来,我国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持续增长,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切实保障。
2006年全国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为26.91亿元,到2010年已达到68.61亿元,增幅明显。
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得到快速、持续性的发展。
2009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投资116660万元。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672所,教职工47466人,其中专任教师37945人;招收残疾儿童6.40万人,比上年增加0.16万人;在校残疾儿童42.81万人,比上年增加1.07万人。
其中在盲人学校就读的学生4.84万人,在聋人学校就读的学生11.51万人,在智障学校及辅读班就读的学生26.46万人。
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在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65.23%和62.87%。
残疾儿童毕业人数5.74万人,比上年增加0.54万人。
特殊教育学校的毕业人数已经达到57423人,招生人数64018人,在校生人数428125人。
2010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达到1706所,招收残疾人64869人,教职工49249人,其中专任教师39650人,研究生毕业405人,本科毕业17479人。
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的有14.5万人。
其中,视力残疾1.7万人,听力残疾1.5万人,言语残疾1.1万人,智力残疾3.7万人,肢体残疾3.7万人,精神残疾0.8万人,多重残疾2.0万人。
总的来说,“十一五”
期间,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动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尽管特殊教育仍是基础教育的薄弱环节,存在各类残疾学生教育发展不平衡,部分残疾儿童入学困难,以及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但在这一时期,随着经济的复苏,社会的人才需求与日俱增,特殊教育的政策等相继出台,特殊教育学校和学生的数量显著增加,我国特殊教育事业步入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快速发展阶段。
(二)特殊教育学与政治发展
2005年10月21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在河南郑州中州大学成立,旨在依据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形势,探索我国残疾人高等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教育的发展,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提高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学科水平和教育质量,深入研究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2006年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显示:全国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94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残疾人为406万人,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1248万人,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2642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3591万人,文盲率为43.29%。
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246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2.96%。
其中视力残疾儿童13万人,听力残疾儿童11万人,言语残疾儿童17万人,肢体残疾儿童48万人,智力残疾儿童76万人,精神残疾儿童6万人,多重残疾儿童75万人。
学龄残疾儿童中,63.19%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各类别残疾儿童的相应比例为:视力残疾儿童79.07%,听力残疾儿童85.05%,言语残疾儿童76.92%,肢体残疾儿童80.36%,智力残疾儿童64.86%,精神残疾儿童69.42%,多重残疾儿童40.99%。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残疾人委员会,这是新形势下国家为更好地管理领导残疾人工作而成立的独立管理机构。
2008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国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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