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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上讲:“中原有菽,庶民采之。”
这里的“菽”
就是大豆。
后来,陶渊明在江西庐山隐居,吟出“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的名句。
这和当时移民南迁、将中原地区原产的农作物引种到江南有关。
大豆,生长高度不超过地面50厘米。
仲春时节,将黄黄的豆种播撒在地里,就慢慢会长出两个豆瓣,泛青的豆瓣之间抽出枝叶,就有了田垄间稀疏的豆苗儿。
豆苗儿不断长大,地面会渐渐被覆盖,并开出白色的小花。
豆花凋谢,豆荚开始一串串地在枝间悬挂起来。
于是有了毛豆,进而有了破荚而出的粒粒黄豆,有了豆腐这种最具中国特色的食料,也有了豆油这种极具营养价值的食用油。
在我国中部地区,我总认为,大豆可能是一种最质朴的植物。
它缺乏麦浪滚滚的铺张,也没有棉花有点夸饰的怒放。
它很安静,也很简易,层层叠叠的豆叶婆娑摇曳,从青到黄,过渡自然。
写田园诗的文人很少注意它,只有有劳作经验、边耕边读的乡间文化人才会体味它的内蕴。
如贾思勰、陶渊明、陶宗仪,等等。
夏天,大豆上会生出一种硕大的豆虫。
色绿,个大的身长可达10厘米。
这豆虫以大豆圆圆的叶子为食。
秋天会随着犁耕深藏在泥土里,化身为蛹。
第二年,蛹会变为同样硕大的飞蛾,再生出豆虫,不断地完成一圈又一圈生命的轮回。
据说在饥馑年代,豆虫曾是农民的美味。
就像知了的幼虫(被中原农民称作“爬查”
的一种东西)为有乡居经验的人留下的味觉回忆一样。
但更多情况下,它是喂鸡的好东西。
记得小时候,每当夏天就要到田间逮豆虫。
提着半袋子回家,往庭院里一撒,鸡们就会咯咯咯地跑过来。
然后叼起一条直着脖子狂吞。
看鸡活吞豆虫是一种享受。
豆虫的粗细与鸡脖子形成了一个既可能吞下、又可能卡住的恰当比例。
所以吞豆虫的鸡每叼起一个豆虫,都会靠脖颈一耸一耸让豆虫向下运动,此时鸡原本红色的脸会憋得通红。
它高昂着头,耸动着脖子,靠脖颈处骨节的收缩让豆虫一点点向下。
最后,这虫子总算掉到了鸡宽广的胃里。
从鸡随后咯咯的叫声及在庭院里悠闲走动的步态,不难看出它因腹内的充实而产生的巨大生理满足。
河南周口,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地区。
朋友的农场靠他哥嫂打理。
许多次,朋友动员他的哥哥种些药材、办个更高经济附加值的鸡场或猪场等,但这哥哥却充耳不闻。
每年春季,他依然自动选择种大豆玉米。
这种选择,是数千年中原农业历史的遗传,还是一种按照自然节律安排农事的生活惯性?我想都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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