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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这样正好。”
奈德说,“铁匠学徒出身,史塔克家的侍从。
学城的人不会为难你,你也不用应付那些贵族子弟的废话。
等你在学城学完了,回来再说册封的事。”
威里斯抬起头。
“谢大人。”
奈德摆了摆手。
“去吧。
四年。
活著回来。”
“遵命,大人。”
威里斯转身走出书房。
走之前,威里斯算了一笔帐。
密肯给他结过两次帐。
第一次是两年前,卖剑的钱抽一成,分了八十枚金龙。
第二次是去年年底,生意好了,分了九十枚。
加上零零散散的一些,总共不到两百枚。
他花了一些——买布料做衣服、托密肯从君临买钢坯、添置路上用的东西。
现在手头还剩一百五十枚金龙,装了两小袋,一袋缝在外套內衬里,一袋塞在马背的行李中。
他掂了掂那袋钱,沉甸甸的。
够路上用了,到了学城也够活一阵子。
不够再说。
走之前,威里斯还有一件事要做。
他托密肯从君临买来的两块特殊钢坯,花了三十枚金龙。
那钢的成色是他见过最好的。
密肯说,那两块料够打两把双手巨剑。
连续三天晚上,他等所有人都睡了之后,一个人去了铁匠铺。
他打了一把刀。
刀身笔直,长一米四,宽四指,厚一厘米。
普通长剑的刀背不过三四毫米,他用密肯的剑试过,轻轻一挥,剑身就弯了。
这把不会。
刃线清晰锐利,刀尖尖锐,通体亮银色,打磨得极其光滑。
刀柄长六十厘米,加上护手和柄头,整刀刚好两米。
刀柄缠绕著绿白相间的格纹绑带,防滑,握感扎实。
护手不是北境人惯用的十字形,而是一种更复杂的结构——他用废铁皮敲出了齿轮和卡扣的形状,一块一块地拼起来,铆接,打磨。
亮银色,边缘嵌著几块青绿色的装饰。
末端的柄头是圆润的银色金属,同样嵌著青绿色的细节点缀。
他把两块特殊钢坯反覆摺叠锻打了十二次,四千零九十六层。
那是这种材料的极限。
刀身的纹路细密得像头髮丝,对著光看,水波纹一层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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