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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里斯十一岁了。
这一年过得像炉膛里的木炭,烧著烧著就没了。
他记不清自己打了多少把剑,也记不清在训练场上劈了多少下麻布靶。
日子一天叠著一天,看不出什么变化,但他的身体不会骗人。
他又长高了。
从一米七五到了一米八五。
站在铁匠铺门口的时候,门框上沿已经到了他的眉毛。
他侧身进门成了习惯,不用想,身体自己就歪过去了。
肩膀又宽了一圈,旧外套的肩缝撑开了线,老奶妈用粗针缝了两次,每次都撑开。
她索性在肩头加了两块皮子,说“你乾脆穿鎧甲算了”
。
体重过了两百斤,不是胖,是肌肉和骨头。
他站在铜镜前看自己——镜子太小,只能照到胸口。
锁骨下面的肌肉一条一条的,像被刀刻出来的。
手臂上的青筋从手腕爬到肘部,弯弯曲曲的,像树根。
他的皮肤还是那样,小刀划上去不留印,烫一下只红一会儿。
他的力气又大了。
密肯让他搬炭,一筐一百多斤,他单手提著走,面不改色。
密肯看了他一眼,没说话,第二天把炭筐换成了更大的。
威里斯还是单手。
密肯把菸斗从嘴里拿出来,盯著他看了两秒钟,又把菸斗塞回去。
他的耳朵也更灵了。
铺子外面的声音,马厩里的马蹄声,厨房里的切菜声,训练场上的木剑碰撞声,他坐在铁砧旁边全听得见。
不是刻意去听,是声音自己钻进来,想不听都不行。
他习惯了。
他已经能打长剑了。
去年密肯扔给他第一块长剑铁坯的时候,他打了两天,打出一把歪歪扭扭的东西,剑身不直,剑脊偏了,淬火还裂了一道纹。
密肯看了一眼,扔回废铁堆。
他打了整整一个月,才打出第一把能让密肯点头的长剑——不是多好,是“能用”
。
现在他打长剑已经顺手多了。
剑身直了,剑脊在中间,剑刃的弧度也匀了。
但他不满足。
密肯的北境打法实用,结实,耐用,但少了一些东西。
威里斯说不上来是什么,只是觉得剑不应该是那个样子的。
剑应该更直,更匀,更有灵气。
不是铁条,是剑。
他开始在脑子里翻找前世的记忆。
那些记忆模糊了,像隔了一层毛玻璃。
他不是铁匠,前世没打过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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