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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是我救了那个孩子的命——也许是,也许不是。
在这类事情上,报纸总是喜欢夸大其词。
不过,至少是我把他拉出了水面。
回顾这些孩童时代的小插曲,能帮助现在的我认识到,我始终对于行动有种强烈的偏好——这一特点已经成为“沃尔玛传奇”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坦率地说,谈论这个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我担心,这看上去会像是我在吹牛,或是试图把自己说成某种大英雄。
这点特别让我感到烦恼,因为我很早之前就认识到,在公众面前自吹自擂,绝非建立有所成效的企业组织的办法。
一个只追求个人荣耀的人,不会取得很大的成就。
在沃尔玛,我们取得的每一个成就,都是大家齐心协力去实现一个共同目标的结果,团队协作——这也是我在早年间学到的。
五年级时我开始参加团队活动,我一个朋友的父亲将我们一帮孩子组织起来,成立了一支少年橄榄球队。
我们与别的镇上的球队比赛,像是奥德萨、希代利亚和里士满。
我是端锋,但我想成为四分卫或跑卫,尽管我还是个小屁孩,根本挤不进人堆抢球。
球队活动是我整个高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也是如此,当然,是校级水平。
当我们家搬到谢尔比纳镇时,我玩橄榄球已经比绝大多数九年级的孩子有经验得多了,所以我得以以替补四分卫的身份加入球队。
我个子还是很小——大概只有130磅重(约59公斤)——不过我知道许多关于阻断拦截和传球的技巧,并且表现得非常勇猛好胜,最终,我成为了正式队员。
接着我们再次搬家——这次搬到了密苏里州的哥伦比亚镇。
在那儿,我进入希克曼高中就读,积极投身几乎所有的校内活动。
我并不是人们称为“天才学生”
的那种人,但我的确非常用功,所以跻身优等生行列。
我曾担任学生会主席,并且是许多社团的活跃分子——特别是演讲团,我记得,我曾被评选为“才艺之星”
。
我还是个体育迷。
我喜欢去体育馆打篮球,但我并没参加校队的选拨赛——也许是因为我只有5英尺9英寸(1米75左右)高的缘故吧。
尽管如此,当我高三的时候,他们还是把我选进了校队,我成为一名后卫,有时候会首发出场。
我不是个优秀的投篮手,不过控球很棒,而且是个出色的球场领袖。
我喜欢带领球队的感觉。
我们是一支常胜之军——我们赢得了州冠军——那是我人生中最激动的时刻之一。
我在高中的运动生涯的确挺让人难以置信的,因为我同时还是校橄榄球队的四分卫。
这也是一支常胜的队伍——也赢得了州冠军。
特别是我掷球并不是很出色,不过我们主要是以速度取胜。
坦率地说,就一个四分卫来说,我速度不够快,但我善于应变,有时我甚至会摔倒在地,透过面前一丝空当把球掷出去。
在防守时,我最高兴的事就是教练把我给忘了,让我去做线卫。
我总能预感到球将掷往何处,我真的非常喜欢把球截住的感觉。
我觉得作为一个运动员来说,我正经算是有实力的了,而我在体育运动中表现出来的主要才能,也许正和我作为一个零售商所具有的最好资质一样——我是一个出色的激励者。
在我的一生中,我参加的橄榄球赛从没输过,这挺难让人相信的,不过,这是真的。
当然,我不能把所有功劳都归于自己,而且事实上,这其中肯定有些运气的因素。
有几场比赛时我生病了或是受伤了,没有上场,而那几场比赛我在不在都不一定能赢——我就是这样避免了几次比赛生涯中的败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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