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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早晨都是从中午开始的。

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

我知道这习惯不好,也曾好多次试图改正,但都没有达到目的。

这应验了那句古老的话:积习难改。

既然已经不能改正,索性也就听之任之。

在某些问题上,我是一个放任自流的人。”

路遥喜欢凌晨三点睡觉,然后他死了。

至于他写过《早晨从中午开始》之后,是否尝试过“让早晨真正从早晨开始”

一次,已经无从知晓。

其实,不仅作家有熬夜的恶习,即便是一个幼童,晚上睡前也总会经过一番折腾。

我总认为,喜欢熬夜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

对这本能的恰切解释,应该是人过于执着和珍爱生命。

或者说,人对睡眠的抗拒与对死亡的抗拒具有同一的性质,就像一个人弥留之际,总还要挣扎着看这世界最后一眼一样。

可能,正是因为一般人都珍惜临睡前看世界最后一眼的机会,所以他们都睡得晚了。

当然,也正是因为总是晚睡,他也就永远错过了与美丽清晨的相遇。

这中间,尤其是像路遥一样的作家,几乎无一不是夜猫子,这就造成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即:文人们因为赖床错过了清晨,清晨也就成了被诗文遗忘的区域。

在中国,这种以热爱生命的名义导致的对清晨之美的遗忘,可能自白居易时代已经开始了。

千余年前一个春天的早晨,这位诗人曾经被早晨的麻雀吵醒,并由此担心他一院的海棠是否被一场夜雨打落。

但我想,表达了担心之后,他依然会伸个懒腰睡去的。

因为那个时代的文人,最不缺乏的就是夜生活。

当然,反过来讲,这美丽的清晨被诗人忽略或遗忘,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吧。

也许,世界原本就不应该一览无余,它总要在未知领域给无聊的人们留个念想。

有了念想,也就有了目标和希望。

从这个角度讲,喜欢睡懒觉的人也就有理了。

20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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