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舞会小说网】地址:https://www.whwtrl.com
翼
banner"
>
丹尼斯·芬奇-哈顿在非洲只以我的农场为家,游猎回来就住在我的房子里,把书和留声机都保存在这里。
他归来之际,整个农场都在为他绽放——咖啡种植园用第一场降雨之后盛放的白花向他倾吐,潮润欲滴的花朵仿佛白垩做的云朵。
我在房子里等待丹尼斯归来,听见他的车子开上车道,同时也听见了整个农场都在**着心声。
丹尼斯在农场过得很开心,他只在想来的时候才来,而农场也在他身上看到了为人忽视的特质:谦逊。
他从不做违心之事,也从不讲欺瞒的话。
我觉得丹尼斯有一种尤为珍贵的品格:喜欢听人讲故事。
我总觉得自己要是活在佛罗伦萨大瘟疫[26]时期,多半能成为一个名人。
可惜现在的社会风尚变了,说书的艺术在欧洲已经失传。
不过不识字的非洲土著仍然保留着这种传统,只要你对他们说上一句:“从前,有个人走入了大草原,走着走着,遇见了另一个人……”
他们的思绪就会立即尾随这个人未知的行踪而去。
白人就不成了,即使明知道应该好好听下去,但就是无法专心聆听别人的讲述,要么觉得百无聊赖,或者想到了什么非做不可的事,要么就直接昏睡过去。
这群人还会向你索要能阅读的东西,不管拿到什么印刷品,他们都能坐在那里专心致志地看一晚上,哪怕是演讲稿。
他们已经习惯了用眼睛获取印象。
丹尼斯则是靠耳朵生活的人,他更喜欢听人把故事讲出来,而不是把它看完。
他每次来到农场都会问我:“你有故事吗?”
我趁他不在的时候早就编好了很多故事。
夜里,他在火炉前把枕头铺成沙发的样子,舒舒服服躺下来。
而我就像山鲁佐德一样盘腿而坐,迎着他炯炯有神的目光开腔了。
他会从头到尾把一个长长的故事听完,具体细节记得比我还清楚,有时听到一个人物莫名其妙地出现,还会打断我说:“这个人在故事一开头就死了——不过没关系。”
丹尼斯教我拉丁文,也教我读《圣经》和古希腊诗歌。
他几乎能把整部《旧约》背下来,而且每次游猎都随身带着《圣经》,所以很受穆斯林的尊敬。
我的留声机也是他送的。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物件,它给农场带来一份新的生机——它成了农场之声,就像“夜莺是林间空地的灵魂”
。
有时丹尼斯会突然造访,给我带来新的唱片,如果我去了咖啡园或玉米田,他就会把留声机打开,放上音乐。
日落时分,我骑马往回走,清冷的晚风缓缓吹来曼妙的旋律,向我宣告他的到来,我侧耳聆听,仿佛看见了他熟悉的微笑。
土著人也很喜欢这台留声机,经常在屋外驻足聆听;我的仆人还挑出了他们最喜欢的一首曲子,房里没有外人的时候,就来央我放给他们听。
奇妙的是,卡曼提居然非常爱听贝多芬的《C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中的慢板乐章,第一次他请求我放给他听,还费了好一番工夫才让我明白是哪一首曲子。
不过,丹尼斯和我的音乐品位很不一样。
我喜欢听古典作品,而丹尼斯好像是为了弥补自己与当下时代的不和谐,对一切艺术形式的偏好都是越现代越好。
他喜欢听最前卫的音乐。
“要是贝多芬没这么大众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