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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离家是为了回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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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的声音
文/点子
如果没有想要去回去的地方,那么,旅途亦是荒凉。
一种无形的力量引领着我,引领着我走向注定的命运……
点子,冬天出生的射手座女子。
曾经的流浪歌手,现在的背包客、自由写手。
有一种说走就走的习惯。
生来迷失,断定在路途之中才能找到自己。
著有《说走就走》。
小业高二就辍学了。
拿他自己的话说,去他见了鬼的高考和学业,哥们儿浪迹天涯去了,爱谁谁。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希望。
那是在喜欢行走的人眼里常有的一种光芒,有人称那为自由之光。
他说,我的成绩并不差,如果真的要去参加考试,我不一定会比那些埋头苦读的同学考得差。
有一天我问老师,如果考不上大学会怎么样?他批改着作业头也没抬地回答我说,考不上大学那就活丑了(南京话,“活丑”
的意思是丢脸)。
他说,我一下就不爽了,不信了这个邪。
那我偏就去试试不考大学,看这天能塌下来了不?
他一说话眉毛就扬起来,依然带着青春期的叛逆。
我们一帮天南地北的人围着一桌子已经再也塞不下去的饭菜开始喝酒聊天,年纪最小的他声音显得尤其地大。
穿着约翰列侬头像的黑色T恤,头上绑着扎染的红色头巾,嘴角叼着香烟,咋咋呼呼的样子。
逮着谁都亲热地叫哥叫姐,真跟见着亲人一样。
我开始不太喜欢他,觉得他油嘴滑舌。
但是他的热情劲儿实在让人无法拒绝。
帮着每个人倒酒、拿纸巾,有好吃的总往别人面前放,跑腿儿买东西也是最积极的,只要你一说,哎这个怎么没有了,他站起来就冲出门去了。
你在说话的时候他总是表情专注,轻锁眉头侧耳聆听,仿佛想尽力地了解你说的每一句话。
有时候,他也会深沉地问,你们说梦想会死吗?
我不知道他其实已经一个人走了很远很长的一段路。
他喜欢摇滚乐,对国外很多摇滚乐队如数家珍,他崇拜切·格瓦拉,有英雄情结。
他和我们说起自己搭车或徒步走过的那些地方,表情动作极其夸张,像是在表演一段评书。
说到自己行走这两年所经历的故事,他的语气倒像是一个旁观者,仿佛在说和自己无关的别人的事儿。
啊,过那个地方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反正稍不留神头上就会顶个圈儿插上翅膀飞走了……
离家是为了回家。
如果没有想要去回去的地方,那么,旅途亦是荒凉。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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